天 月 體 藝 會

安全守則

  1. 為避免在上課期間做成不便,家長請在集合前先帶學員如厠。
  2. 學員進入泳池範圍內,必須嚴格遵守教練指示,過飽、空肚或過度疲倦皆不適宜游泳。
  3. 嚴禁在池邊奔跑、追逐、跳水、互相推撞及在水中嬉戲。
  4. 在教練指導下,才可使用浮板、水袖、浮泡及其他游泳輔助器材。
  5. 上課期間,除得教練批准及監察下,不得擅自下水或游往深水處。
  6. 上課時如遇抽筋、受傷或感不適,應立即告知教練,以免發生意外。
  7. 教練有權拒絶不守紀律學員繼續上課,所繳費用概不發還。
  8. 如在課堂前1小時前仍然懸掛雷暴警告或颱風訊號,該堂將會取消及以補課形式處理。
  9. 如距離落堂時間少於20分鐘懸掛雷暴警告或颱風訊號,該課堂將會取消及不會補堂。
  10. 所有私人理由或病假(包括女孩月事)須預先通知教練,整個課程只可請假二次,教練會找個適合時間補回課堂。